监管新规出台 推动化妆品行业健康发展
近日,国务院颁布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宣布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自1989年以来,我国化妆品监管行政法规的首次全面修改。同时,1989年颁布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将退出历史舞台。
记者梳理发现,与旧的条例相比,新《条例》对于产品责任相关身份进行了明确细化,细化了法律责任与处罚细则;明确规定了功效宣称所依据的研究数据和文献资料或者功效评价资料需要公布并接受社会监督;明确规定了化妆品需要备案和注册的新原料类型,以及备案和注册的具体流程、提交的资料、审评周期;在化妆品分类上,用特殊化妆品、普通化妆品替代了曾经的特殊用途化妆品、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分类;明确了进口化妆品的相关事项。
随着我国化妆品产业近年来的高速发展,化妆品产业亟需升级与规范。此次新《条例》的发布对化妆品产品、原料按风险高低分别进行注册和备案管理,明确了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对化妆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同时也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处罚力度,从多方面对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予以规范,对将来的化妆品产业发展具有积极影响。
禁止夸大产品效果
近几年,随着消费能力的提高,年轻消费者对于化妆品需求也越来越高,市场需求不断增长,渐渐成为了增速最快的消费品子行业之一。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化妆品零售额为2992亿元,同比增长12.6%。
不过,行业内也存在某些企业为了获取更大的利润,对产品进行虚假宣传的现象。一位业内人士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指出,目前化妆品行业虚假宣传的现象较多的原因主要是我国对化妆品虚假宣传的处罚力度不大,商家违法成本低,所以企业对于产品的虚假宣传、夸大宣传往往趋之若鹜。如此,对于品牌认可度低、非法添加等问题成为制约化妆品产业发展的因素。因此《条例》的出台,有其必要性和紧迫性。
化妆品直接作用于人体,质量关系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针对这一问题,《条例》规定化妆品注册人或者备案人对化妆品的功效宣称负责,禁止化妆品标签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禁止标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化妆品广告不得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对于化妆品功效宣称,确立了以企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为主,同时政府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管理模式。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首次提出化妆品注册落实到具体个人、备案人的概念,《条例》规定,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可以自行生产化妆品,也可以委托取得相应化妆品生产许可的企业生产。明确了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的主体责任。在处罚上《条例》增加“处罚到人”规定,对严重违法单位的相关责任人员最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5倍的罚款,禁止其5年直至终身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博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法履职,做好相应监管工作;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加强管理,诚信自律,保证产品质量安全;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督促引导生产经营者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对违反《条例》规定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进行社会监督。
原料实行分类管理
《条例》除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外,还对化妆品原料进行了分类管理。
据了解,化妆品原料分为新原料和已使用的原料,国家对风险程度较高的化妆品新原料实行注册管理,对其他化妆品新原料实行备案管理。这给化妆品企业使用新原料留出了更多空间。
《条例》第十一条明确,在我国境内首次使用于化妆品的天然或者人工原料为化妆品新原料。具有防腐、防晒、着色、染发、祛斑美白功能的化妆品新原料,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后方可使用;其他化妆品新原料应当在使用前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科学研究的发展,调整实行注册管理的化妆品新原料的范围,经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事实上,按照新原料的风险高低分类,对低风险的新原料取消注册审批而采取备案的管理方式,是《条例》的一大亮点,此举也调动了国内外企业原料技术创新的积极性。
一位不愿具名的上海知名化妆品品牌研发总监表示,一直以来,化妆品新原料面临着“申报难”的问题,现在化妆品的上新速度非常快,在原料申报之前就需要进行数年的实验,原料申报上也要耗费半年以上时间,大大影响新品开发和上市时间,所以现在一般都要提前3—5年规划新品上市的节奏。《条例》出台后,这一情况将有所缓解。
网购化妆品监管升级
近年来,电商社交平台发展迅速,网络直播用户规模呈上升态势,这为化妆品行业业态转型升级提供了强大支撑。
据艾媒咨询数据显示,从2014年至2018年,中国化妆品的销售额从1825亿元增长逐年增长至2619亿元。其中,大部分化妆品销售额来自线上消费渠道,化妆品网购的渗透率从2014年的53.4%提升至2018年的74.2%。
艾媒咨询分析师认为,随着中国电商环境发展愈发成熟,网购将继续成为中国用户购买化妆品的最重要渠道,而化妆品网购市场规模也将持续增长。
鉴于网购化妆品成为新的消费趋势,而线上交易又具有较强隐蔽性,《条例》实行“谁的产品谁负责”“谁销售的产品谁负责”模式,电商平台内的化妆品经营者应全面、真实、准确、及时披露所经营化妆品的信息,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履行好相关义务,电商平台对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承担管理责任,发现其存在违法行为应及时制止并报告监管部门,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要立即停止提供平台服务。否则,药监部门将依法给予相关行政处罚。
相信随着新规的出台,我国整个化妆品行业也将走向更为规范化的发展之路。同时这也意味着行业整顿的加速,市场或将面临新一轮洗牌,将淘汰大量缺乏正规化管理的化妆品企业,优化市场竞争格局,从而推动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