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食品药品化妆品检测可以网上办理!
各食品、药品、化妆品等委托业务相关方:
在浙江省启动2019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重大公共突发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为有效阻断新型冠状病毒传播途径、防止交叉感染,保护市民的生命和健康安全,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自2020年02月03日(正月初十)起,金华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暂停业务大厅的线下接收样品服务,同时,为不影响企业的送检需求,为企业提供更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检验检测服务,原有食品、药品、化妆品等检验委托业务改为线上服务。现将我院业务受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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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化妆品全面实行“浙里检”线上委托流程。
“浙里检”平台访问地址:http://zljweb.com(或者直接在网页上查找“浙里检”三个字)。
“浙里检”操作使用指南
“浙里检”平台访问地址:http://zljweb.com。
第一步:注册账号
第二步:登陆账号后,进行认证
第三步:通过认证后,选择心怡的检验机构进行样品委托
点击“在线委托”,带红色*项为必填项,将每一页信息填写完整后点击“下一步”,全部信息填写完整后点击“提交订单”。
第四步:确认支付方式
选择支付方式进行付款,并上传付款凭证,确认支付方式完成支付,等待机构确认到款。
第五步:委托快递公司进行送样
可以委托平台物流,也可以自选物流进行邮寄样品,邮寄地址:金华市丹溪东路1086号 业务科 0579-82181795 0579-82338940 邮编:321015
第六步:等待检验机构完成检验,寄送检验报告,收到报告后,点击确认签收
至此,完成全部检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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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确实需要到现场办理业务,请务必佩戴口罩,经体温检测无问题并实名登记后,方可进入我院业务受理大厅办理业务。对于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我们将暂不允许进入受理大厅办理业务。
疫情期间,我院开通对外咨询服务热线:
业务大厅(食品):0579-82181795
业务大厅(药品):0579-82338940
业务总负责:0579-82318325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祝大家万事吉祥,阖家幸福!
金华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020.02.04